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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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典藏檢索系統
司法院提出具體改革措施時間表,攸關民眾權益最大變革在於「推動公平正義的訴訟制度」,司法院根據憲法第八條保障人民人身自由的精神,預計在2001年12月卅一日前,將改採當事人進行主義及緩起訴制度等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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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02-015
針對司法院提出的司法改革具體時間表,法務部於1999年3月29日緊急由檢察司進行全盤研究,政務次長曾勇夫認為,改革是要將壞的改成好的,如果現制沒有不好,即沒有改的必要。法務部長葉金鳳認為,司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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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02-017
針對彰化地檢署檢察官林忠義再度指責法務部長葉金鳳公器私用、地檢署車輛因用於葉父出殯、造成檢察官辦案無車可用一事,葉金鳳於1999年3月29日再度否認,也未指示檢察長調撥車輛供她使用。儘管高檢署已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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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02-018
法務部長葉金鳳的父喪風波,法務部高檢署於1999年3月29日提出調查報告,直指彰化地檢署檢察官林忠義濫權嫌疑,檢察官改革協會則認為上級有模糊焦點之嫌,檢改會期許上級單位亦可儘快查明有無浮報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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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02-019
彰化地檢署林忠義揭發會計主任李茂樹涉嫌浮報加班費及指控檢察長公器私用,在署內有不同聲音,支持的檢察官認為他發揮了道德勇氣,並表示,如果林忠義受到不當懲處,將串聯聲援;但也有人認為他行事莽撞,過於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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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02-020
司法院的司改藍圖中,有關採取「當事人進行主義」的部分,引起檢察官的強烈反彈。然而如果從人民的利益及司法制度的健全化來看,以當事人進行主義取代現行的職權主義是必然的趨勢,檢察官實不應以技術問題反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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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02-021
1999年3月31日法務部公布所謂「檢察改革白皮書」,唯觀其內容,缺乏改革的誠意與魄力,令身為基層檢察官者,甚為失望。就其中之檢察人事而言,隻字未提檢察長之任用是否要經檢察官代表參與之問題。筆者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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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02-022
由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李松德撰寫,司法院於1999年3月31日宣布五大改革方案,其中之一是刑事訴訟法將改為當事人主義,認為檢察官與被告地位相同,在法庭席位上要將檢察官的席位拉下來與被告之席位一樣高,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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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02-023
由板橋地方法院法官陳恆寬撰寫,筆者以為將來我國刑事訴訟制度之修正應採所謂「當事人進行主義」或「職權調查主義」,而何種制度較利於人權保障及社會正義實現,均有討論的空間。筆者從事審判工作觀察以來,以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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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02-024
檢察官改革協會於1999年3月31日抨擊法務部提出的「檢改白皮書」,對於檢察一體陽光法案在內的多項檢改指標,多顯無力,顯見法務部仍是保守。檢改會副召集人陳瑞仁表示,法務部對於檢改會過去提出的多項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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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02-027
法務部檢察改革白皮書認為,檢察官是刑事訴訟程序的核心,目前司法實務最具爭議性的問題有三:法院積案過多、法庭審檢辯三方關係失衡、缺乏明確證據主義。此三項問題都與檢察職權有所關聯,因此,如何建構合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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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02-028
法務部檢察改革白皮書指出,因應犯罪問題日益擴大,必須有效運用有限的司法資源,推動提升刑事效率的刑事政策是檢察改革的重點,具體作法包括寬嚴並進的刑事政策、犯罪被害人保護政策與訴訟經濟政策。(《自由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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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02-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