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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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金鳳:沒有做的事如何澄清--再度否認公器私用,立院司委會批林目無尊長,要為她討回公道

日期:1999-03-30
編號:B002-018
案名:全國司法改革會議
出版者:(未知)
典藏單位: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資料類型:紙本(B4 大小、1 面)
針對彰化地檢署檢察官林忠義再度指責法務部長葉金鳳公器私用、地檢署車輛因用於葉父出殯、造成檢察官辦案無車可用一事,葉金鳳於1999年3月29日再度否認,也未指示檢察長調撥車輛供她使用。儘管高檢署已對林忠義日前搜索、拘提署內會計室主任及相關發言,調查報告做出不當之認定,但對於林忠義再度砲轟指稱彰化地檢署檢察長陳耀能動用地檢署車輛協助葉金鳳父親出殯,導致檢察官辦案反需要向警方派車協助。對此,葉金鳳矢口否認,並告知將等到高檢署調查出來後,才會發表意見。《台灣日報》,1999年3月30日,第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