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原擬於1998年6月13日舉辦檢察官體系改革研討會,針對檢察一體的濫用,法務部官方、檢改會代表檢察官、學者均提出防止之策,士林地檢署檢察官吳東都的「防止檢察一體濫用五策」,及台大教授林山田的⋯⋯
剪報A002-080
7月11日下午2點於台大法學院第一會議室,由澄社主辦,自由時報、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北律師公會司法改革委員會、全國律師公會司法改革委員會、台灣法學會等協辦,討論議題包含「保障法官身分、地位之目的⋯⋯
文宣品A002-088
2005年9月7日由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董事長陳傳岳、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常務董事黃瑞明、台北律師公會理事長陳和貴、澄社代表周宏志、台灣法學會代表張訓嘉、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委員黃旭田、民間司法改革⋯⋯
聲明文件A005-013
包含「全國律師聯合會」7點、「律師專業及進修」3點、「律師社會服務(平民法律服務、義務辯護、義務訴訟、參與推廣法律教育或參與律師公會會務或參與經公會認可之社會公益團體之工作)2點、「律師懲戒」2點⋯⋯
聲明文件A005-013c
包含「全國律師聯合會」7點、「律師專業及進修」3點、「律師社會服務(平民法律服務、義務辯護、義務訴訟、參與推廣法律教育或參與律師公會會務或參與經公會認可之社會公益團體之工作)2點、「律師懲戒」2點⋯⋯
會務A005-021f
包含「全國律師聯合會」7點、「律師專業及進修」3點、「律師社會服務(平民法律服務、義務辯護、義務訴訟、參與推廣法律教育或參與律師公會會務或參與經公會認可之社會公益團體之工作)2點、「律師懲戒」2點⋯⋯
文章A005-073f
彰化地檢署監察長陳耀能於1999年3月29日公開反駁檢察官林忠義的所有指控,指出無端的是非讓部長葉金鳳受傷害,心中十分過意不去,此事讓彰化地檢署的形象嚴重受損,深表遺憾,並一一澄清公器私用、動用公⋯⋯
剪報B002-005
1998年9月,為了報告交保書類是否送閱一事,檢察官林忠義首度與檢察長發生衝突,批評陳耀能干涉檢察官職權,兩方關係陷入冰點,此次事件再度對上,甚至牽連法務部長葉金鳳,震撼了台灣司法界。陳耀能在一審⋯⋯
剪報B002-006
針對彰化地檢署檢察官林忠義再度指責法務部長葉金鳳公器私用、地檢署車輛因用於葉父出殯、造成檢察官辦案無車可用一事,葉金鳳於1999年3月29日再度否認,也未指示檢察長調撥車輛供她使用。儘管高檢署已對⋯⋯
剪報B002-018
法務部長葉金鳳的父喪風波,法務部高檢署於1999年3月29日提出調查報告,直指彰化地檢署檢察官林忠義濫權嫌疑,檢察官改革協會則認為上級有模糊焦點之嫌,檢改會期許上級單位亦可儘快查明有無浮報加班費、⋯⋯
剪報B002-019
彰化地檢署林忠義揭發會計主任李茂樹涉嫌浮報加班費及指控檢察長公器私用,在署內有不同聲音,支持的檢察官認為他發揮了道德勇氣,並表示,如果林忠義受到不當懲處,將串聯聲援;但也有人認為他行事莽撞,過於固⋯⋯
剪報B002-020
1999年3月31日法務部公布所謂「檢察改革白皮書」,唯觀其內容,缺乏改革的誠意與魄力,令身為基層檢察官者,甚為失望。就其中之檢察人事而言,隻字未提檢察長之任用是否要經檢察官代表參與之問題。筆者認⋯⋯
剪報B00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