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任檢察官俸級分十七級,試署檢察官分二級,候補檢察官分五級。職稱包含「法務部部長」、「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法務部政務次長」、「最高檢察署主任檢察官」、「最高檢察署檢察官」、「高等檢察署及其分署⋯⋯
法令規章A002-023
1998年6月13日下午2點於台灣國際專利法律事務所會議廳進行檢察官體系改革研討會。針對檢察官要求改革之呼籲,有關檢察官之定位、屬性、「檢察一體」下如何進行職務監督而避免簿當干預,檢察官組織之改革⋯⋯
文宣品A002-073
會務A002-378
會務A002-378a
會議將就檢察總長對檢察官辦案及具體作為之督導,從檢察官及律師之角度擬定內、外共二十條之建議,諸如:督導標準的一制化、不起訴處分書能否適當公開、未結案件計算績效方式之改進等現存問題。
會務A002-390
會議將就檢察總長對檢察官辦案及具體作為之督導,從檢察官及律師之角度擬定內、外共二十條之建議,諸如:督導標準的一制化、不起訴處分書能否適當公開、未結案件計算績效方式之改進等現存問題。
會務A002-392
會議將就檢察總長對檢察官辦案及具體作為之督導,從檢察官及律師之角度擬定內、外共二十條之建議,諸如:督導標準的一制化、不起訴處分書能否適當公開、未結案件計算績效方式之改進等現存問題。
會務A002-394
施行1947年4月16日之檢察署法,包含「定義」、「與法院之對應」、「檢察官」、「檢察官之職務」、「檢察官之所屬管轄」、「偵查犯罪」、「檢察總長、檢察次長」、「檢察長」、「檢事正」、「上席檢察官」⋯⋯
法令規章A004-033
針對尚未討論完成事宜進行補述,包含檢察一體原則、直接設立檢察總署及各地檢察署、檢察總長產生方式、薪資制度等,共8項議題。且將草擬條文進行分工,以便未來討論基礎。
法令規章A004-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