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政務次長曾勇夫:現制如無不妥,為何要改?
日期:1999-03-30
編號:B002-017
案名:全國司法改革會議
出版者:(未知)
典藏單位: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資料類型:紙本(B4 大小、1 面)
針對司法院提出的司法改革具體時間表,法務部於1999年3月29日緊急由檢察司進行全盤研究,政務次長曾勇夫認為,改革是要將壞的改成好的,如果現制沒有不好,即沒有改的必要。法務部長葉金鳳認為,司法改革本來就是要由法務部和司法院共同努力。初步看來,目前司法院所提出的改革措施,與檢察官有關聯者有三,尚須共同斟酌、討論。(《自由時報》,1999年3月30日,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