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數位典藏檢索系統
自1998年全國司法改革會議以來,為回應民眾對於司法改革的呼聲,司法院即不斷推動各項法律及制度的變革,惟其結果仍未能使人民感到滿意。從司法院九十三年的統計資料可以得知,民眾對於法官審判公信力不滿意⋯⋯
文章
A002-047
法官在具體個案之裁判中,除受憲法及法律之拘束,以及本諸自己之良與確信外,不應受到任何干涉,其就職務行使之事項,當然不存在如一般公務員間之階級指示命令關係。抑且司法權之職能,尚包括監督行政行為之合法⋯⋯
文章
A002-048
司法做為維護正義最後一道防線,而這道防線具體把關者,非法官莫屬。法官被人民期待能獨立、公正、客觀地從事審判,並且為人民所信賴,因此法官的任用、淘汰與身分保障等,自應特別加以規範,而不應與一般上命下⋯⋯
文章
A002-049
面對層出不窮的司法亂象,職司維護公平,伸張正義的司法給社會的回應不符預期,我們的法官可以判人生死,決定別人的未來,卻沒有一套制度可以規範它們的專業與品質,沒有客觀公平的評鑑標準,如此的司法環境,如⋯⋯
聲明文件
A002-051
有關貴會推動一人一信支持「法官法」立法之全民行動,立法院司法委員會已要求司法院近期內將司法院版本送交立法院,貴會未來對此法立法審議有何高見?另對全民有何呼籲?期待?
信函
A002-052
司法是維護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身為這道防線的把關者,非法官莫屬。令人遺憾的是,法官雖屬公務員,然我國至今尚未有一明確規範法官的法官法,法條散見於十多種公務人員法規,而目前的立法設計,也還是將法官與⋯⋯
剪報
A002-054
現行法官制度的規定,與憲法保障法官獨立審判的精神相背,對建立值得人民信賴的司法造成阻礙;法官法草案為營造優質司法環境、吸納優秀人才、淘汰不適任法官,並保障法官獨立審判職務的設計。(《新台灣捷運報》⋯⋯
剪報
A002-054a
2006年3月14日司法院第114次會議審查通過「法官法草案」,將建構嶄新而完善的司法制度,可讓人民的訴訟權獲得充分保障。(《新台灣捷運報》,第2版:政經要聞)
剪報
A002-054b
法官之任職、俸給與退休應有一套完善且合理的制度,不應有太多的加給、自肥措施。(《新台灣捷運報》,第2版:政經要聞)
剪報
A002-054d
表中羅列2001-2005年司法人員遭懲戒的案例,資料係彙整自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之裁判書資料。(《新台灣捷運報》,第3版:綜合新聞)
剪報
A002-054g
陳情人李曉今表示支持建立司法官的監督淘汰機制。面對層出不窮的司法亂象,職司維護公平,伸張正義的司法給社會的回應卻令人無法苟同,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推出「一人一信,制訂法官法」陳情書,期望立法院能夠加⋯⋯
聲明文件
A002-055
陳情人黃孟涵表示支持建立司法官的監督淘汰機制。面對層出不窮的司法亂象,職司維護公平,伸張正義的司法給社會的回應卻令人無法苟同,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推出「一人一信,制訂法官法」陳情書,期望立法院能夠加⋯⋯
聲明文件
A002-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