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數位典藏檢索系統
民間版法官法草案特別要求成立由九至十五人組成之法官評鑑委員會,並為彰顯其客觀、公正地位,規定其委員應由司法院院長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使得任命,且應包括法官、檢察官、律師、學者及社會公正人士,各類委員⋯⋯
文章
A002-078j
若是將「橘和枳」的比喻用在法官、檢察官身上,則好的法官應該屬於「橘」類,而壞的法官當然歸在「枳」類,但橘和枳尚可用一河之隔來區分,然而好的法官和壞的法官之區別標準為何,就面對法院永遠居於弱勢之訴訟⋯⋯
文章
A002-078k
關於檢察官能否直接準用法官法規定之問題,我們認為檢察官並非法官,檢察機關屬司法行政機關,基本上為行政權之一環,是憲法上對於法官身分及職務保障之規定,應不適用於檢察官。為提供檢察官之身分、職務行使、⋯⋯
文章
A002-078l
1997年6月13日於國際專利法律事務所國際會議廳舉辦,參與者包含台灣大學法律學系教授林山田、法務部檢察司檢察官蔡碧玉、高等法院法官蔡炯墩、台中高等法分檢察官朱朝亮、士林地檢署檢察官吳東都、民間司⋯⋯
文章
A002-085
7月11日下午2點於台大法學院第一會議室,由澄社主辦,自由時報、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北律師公會司法改革委員會、全國律師公會司法改革委員會、台灣法學會等協辦,討論議題包含「保障法官身分、地位之目的⋯⋯
信函
A002-086
7月11日下午2點於台大法學院第一會議室,由澄社主辦,自由時報、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北律師公會司法改革委員會、全國律師公會司法改革委員會、台灣法學會等協辦,討論議題包含「保障法官身分、地位之目的⋯⋯
信函
A002-087
7月11日下午2點於台大法學院第一會議室,由澄社主辦,自由時報、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北律師公會司法改革委員會、全國律師公會司法改革委員會、台灣法學會等協辦,討論議題包含「保障法官身分、地位之目的⋯⋯
文宣品
A002-088
1998年7月11日邱聯恭提出,分為「目的論─認清法律制訂的目的」、「問題背景─因應新世紀社會對司法之需求」、「相關課題」、「方法論─從司法改革何以未見政策前導思考」等,共4個部分。
文章
A002-090
台灣高等法院法官蔡炯墩於1998年7月11日具體指出大部分法官潛在的十大問題,並表示要進行司法改革,除取消考績、打破升官圖外,內部法官的覺醒和改造是非常重要。蔡炯墩指出,我國法官潛在的十大問題包含⋯⋯
剪報
A002-091
日前由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在台灣大學法學院所召開的「法官法研討會」中,幾位在法界資深的法官都慷慨陳詞,大聲痛批當前司法的積弊。其實台灣司法風氣敗壞,嚴重影響到司法官本身的社會形象與評價,部分司法官感⋯⋯
剪報
A002-092
內容包含「第一章 總則」4條條文、「第二章 法官之任期」8條條文、「第三章 法官職務之執行與監督」11條條文、「第四章 法官會議」6條條文、「第五章 法官評鑑」10條條文、「第六章 法官之保障」5⋯⋯
法令規章
A002-095
內容包含「評鑑基金會─他律」與「職務法庭─自律」兩種類別,前者以「聲請權人」、「評鑑項目」、「評鑑決議結果」為做法,後者以「基本精神」、「所屬機關及審級」、「審理成員」、「審理事項」、「懲戒事由」⋯⋯
其他
A002-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