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含律師楊政憲、黃秀楨、薛欽峰、張玲綺、丁穩勝、林楊鎰、莊喬汝、高涌誠、劉志鵬、高鳳英、周宇修、高榮志、尤伯祥、林峰正、何朝棟、林光彥、黃鈺媖、洪偉盛等,共18人,並有個案3名。
其他A008-049
2008年11月7日馬偕紀念醫院台北院區開立之診斷證明,患者胸壁挫傷以及背部挫傷,於2008年11月7日急診求治,需門診追蹤治療。
訴訟相關文書A008-050
2009年1月6日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針對97年度他字第10025號瀆職案件,告知被告應於2009年1月15日下午2時45分前往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將由法警室指引至第 偵查室。
訴訟相關文書A008-052
2008年11月22日內政部警政署函立法委員管碧玲辦公室,針對11月4日臺北市政府警察局進入臺北市中山北路與民生東路口上揚音樂行資料,文內附有資料五項。
公文書A008-053
2008年11月6日台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開立之診斷證明書,患者頭部外傷,右腰部挫傷。患者於2008年11月6日下午2時46分前往急診,診斷治療並留院觀察後,於2008年11月6日下午5時離開,宜⋯⋯
訴訟相關文書A008-055
2008年11月15日馬偕紀念醫院台北院區開立之診斷證明書,患者頭皮撕裂傷、右肘挫傷、右手大拇指挫傷、右小腿挫傷、全身多處擦傷。患者於2008年11月7日急診求治。
訴訟相關文書A008-056
現行集會遊行法已久未修正,且部分已遭大法官宣告違憲,為落實憲法第十四條所保障人民集會遊行基本權利,確保言論自由,國家對於人民集會遊行活動應扮演輔助角色,並以報備制取代許可制,刪除現行法條中以特別刑⋯⋯
法令規章A008-057
內文包含「集會遊行乃是人民基本權利」、「集會遊行應改採報備制」、「廢禁制區」、「行政機關由管制遊行,轉為協助、確保民眾集會遊行全力之角色」、「廢除特別法,回歸刑法與相關行政法」等,共五項說明。
法令規章A008-057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