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議案關係文書》
公文書A002-507
林子儀教授撰文評論司法院組織法修正草案,內文述及司法改革的必要性、司法院定位、司法院長、副院長與大法官之提名資格、司法行政權的歸屬等要點,並指出司法行政權的行使,應由目前首長制朝向合議制等結論。
文章A012-012a
李念祖、林子儀、黃國鐘有鑑於釋憲功能與審判功能割裂,將造成人權保障的重大障礙,故於全國司法改革會議中提出司法院審判機關化,大法官應從事憲法審判一案。
文章A016-002b
李念祖、林子儀、黃國鐘有鑑於釋憲功能與審判功能割裂,將造成人權保障的重大障礙,故於全國司法改革會議中提出司法院審判機關化,大法官應從事憲法審判一案。
會務A016-039
補列報告事項,包含同意權行使事項,立法院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總統依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規定,提名八為大法官候選人,任期八年,茲請同意案。後進行同意案的討論以及投票行使同意權之過程。(立法院公報 第九⋯⋯
會務B001-0033
2003年5月28日印發,司法院第六屆大法官任期於2003年10月2日屆滿。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規定,提名翁岳生、城仲模、王和雄等8位為大法官,任期四年,並以翁岳生為院長、城仲模為副院長;林子儀⋯⋯
公文書B001-0039
2003年9月12日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召開黨團大會,討論大法官被提名人林子儀與許玉秀教授資格的年限爭議。黨團於昨天通知開會時,已明確要求立委支持林、許兩人的同意權行使案退回總統府。為防範民進黨團護航⋯⋯
剪報B001-0058
安樂死問題爭議多年,多位大法官被提名人於2003年9月15日上午在立法院答詢立委有關是否贊成安樂死的質詢時,都表達有條件地支持。多位被提名人認為,如果個人意志是清楚的,且其不存在對其個人較有利的狀⋯⋯
剪報B001-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