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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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典藏檢索系統
2005年7月1日劉靜怡教授於立法委員提請指紋釋憲案說明會提供之發言書面資料全文。
會務
A014-069
李念祖、林子儀、黃國鐘有鑑於釋憲功能與審判功能割裂,將造成人權保障的重大障礙,故於全國司法改革會議中提出司法院審判機關化,大法官應從事憲法審判一案。
文章
A016-002b
本文以為我國行憲多年來所形成的司法多元體系,朝向司法一元單軌化之改革,影響極其深遠,肯定政府大刀闊斧之用心。唯對於新的混合式違憲審查制度,尚欠缺深入評估,並具體指出或可引進德國式憲法訴願制度彌補缺⋯⋯
文章
A016-002g
參與司改十年研討會者之個人資料。
其他
A016-005
本文以為我國行憲多年來所形成的司法多元體系,朝向司法一元單軌化之改革,影響極其深遠,肯定政府大刀闊斧之用心。唯對於新的混合式違憲審查制度,尚欠缺深入評估,並具體指出或可引進德國式憲法訴願制度彌補缺⋯⋯
文章
A016-018a
李念祖、林子儀、黃國鐘有鑑於釋憲功能與審判功能割裂,將造成人權保障的重大障礙,故於全國司法改革會議中提出司法院審判機關化,大法官應從事憲法審判一案。
會務
A016-039
本文以為我國行憲多年來所形成的司法多元體系,朝向司法一元單軌化之改革,影響極其深遠,肯定政府大刀闊斧之用心。唯對於新的混合式違憲審查制度,尚欠缺深入評估,並具體指出或可引進德國式憲法訴願制度彌補缺⋯⋯
文章
A016-044c
1999年7月8日全國司法改革會議閉幕,於印製會議結論具體措施暨時間表的手冊中,述及司法行政權的分配與歸屬,並擬具憲法法庭法官的組成,原則上維持現行大法官的產生方式等結論與相關具體措施。
會務
A016-044g
2007年9月26日由澄社、臺灣法學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台北律師公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等團體組成「民間監督司法院大法官人選聯盟」,組成立法院行使大法官同意權觀察團,進駐立法院⋯⋯
聲明文件
B001-0001
德國法蘭克福大學法學博士候選人王兆宇撰寫,藉由與德國聯邦憲法法庭的案件數量比較,評估台灣司法院大法官於2004年至2006年的裁判效率,在假設兩機關裁判品質相等的情況下,以兩機關的本案裁判效率相較⋯⋯
文章
B001-0002
至2006年底共56筆大法官釋義,解釋字號從567-623,涉及爭議點包含言論自由、財產權、平等權、法律保留原則、平等權等,釋義進一步討論個案是否合憲或有違憲之嫌。
其他
B001-0003
教授顏厥安楨對八名新任大法官提出個人觀察與意見,主要鎖定過去個人政黨傾向、專業貢獻等面向進行探討,並提供監督聯盟重要「議題點」與「具體問項」作為檢驗,包含司法權的性質、憲法法院化、言論自由、誹謗、⋯⋯
聲明文件
B001-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