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分組會議提案結論包含「進程在司法院內設各庭,遠程司法院僅由大法官組成」、「司法院設司法會議,為司法院長諮詢機關,促成司法政策與監督執行」、「增設無資力被告請求義務辯護制度、全國律師義務辯護輪值⋯⋯
剪報B002-230
第一分組會議提案結論包含「司法院審判機關化,掌理民、刑、行政訴訟、公務員懲戒、憲法解釋及政黨違憲解釋權」、「強化法律扶助,建立無資力被告得請求義務辯護」、「廢除公公設辯護人制度」等,共9點;第二分⋯⋯
剪報B002-231
議題包含「司法院定位」,結論2點、「落實人民訴訟權」,結論3點、「建立人民參審制度」,結論2點、「民事訴訟制度改革」,結論2點、「合議制度之落實」,結論2點、「刑事訴訟制度改革」結論12點、「法官⋯⋯
剪報B002-232
第一組達成協議共9點、第二組達成協議共10點、第三組達成協議共7點。第一組未達成協議共2點,包含「強化辯護人偵查中功能」、「設立檢察審查會監督檢察官」;第二組為達成協議共8點,包含「法院得依職權調⋯⋯
剪報B002-233
第一組議題討論「司法院定位」以及「人民得否合意選擇法官」,包含議案5案,前者初步結論採甲案為近程目標,丁案為遠程目標做為繼續研討及整合的基礎、後者將於1999年7月7日進行討論。第二組議題討論「刑⋯⋯
剪報B002-234
討論議案包含「一─一 司法院定位」提案2項、「一─二 建立辯護權為刑事被告基本人權之具體制度」提案2項、「一─三 研採建立人民參與司法審判之制度」提案3項、「一─四 民事訴訟制度之改革」提案3項、⋯⋯
會務B002-237
改革目標包含「壹、確保獨立公正的司法」,以司法人事、行政制度民主化、建立完善的法官制度、司法應超然獨立出黨派之外、司法院預算獨立應予以入憲等為改革方向;「貳、強化保障民權的司法」,以加強大法官釋憲⋯⋯
會務B002-238
由司法院編印,內容包含「迎接新世紀的挑戰 加速改革司法」共3頁、「實現司法為民的理念」共7頁、「建立權責相符的正確觀念」共7頁、「提供合理的審判環境」共7頁、「推動公平正義的訴訟制度」共9頁、「改⋯⋯
會務B002-239
全民改革司法行動聯盟給司法院長施啓揚的一封信,希望司法院能夠正視台灣需要實質司法改革的現狀,不是關起門來進行假改革,全國司法改革會議應該不應該關起門來討論而已。
信函B003-016
司改會針對司法院介入全國司法改革會議提出聲明,認為該會議應以民意為基礎,民間代表應該過半,並非如司法院所言司法改革是法律圈的事,因此號召全民上街遊行。
聲明文件B003-018
司改會回應司法院之新聞聲明,關於司法院定位之研修計畫是由院長擔任召集人、與行政官僚一同決議,浪費三年後選擇「維持現制、加以改良」之方案,無法達到司法改革真正之目的。
聲明文件B003-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