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數位典藏檢索系統
2003年12月31日司改會監督委員會由羅秉成擔任召集人,報告限制出境之規範專案等議題,並討論台北法曹評鑑辦法等相關問題。
會務
B008-037
范瑞華律師翻譯日本政府對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規約第40條之部分內文。
文章
B008-037a
日本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保釋和聽取檢察官之意見至九十八條撤銷保釋等和收監之程序部分內文。
文章
B008-037b
德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十六條羈押命令執行之停止至一百十八條言詞審理部分內文。
文章
B008-037c
2003年11月20日司改會召開檔案追蹤會議,由尤伯祥律師擔任召集人,除報告RCA、徐自強、江國慶等案之進度,並討論呂俊德、莊文隆等案。
會務
B008-038
台北地方法院及司改會於民事集中審理問卷會議中各自報告問卷回收情形。
會務
B008-039
2003年12月22日司改會羅秉成律師擔任主席,召開台北地方法院、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以及台北律師公會三方法曹評鑑會議,商討法官評鑑律師、及公訴檢察官,檢察官隨案評鑑律師等相關問題,並決議自200⋯⋯
會務
B008-040
2004年2月1日起至2005年1月31日,由司改會主辦,台北地方法院、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台北律師公會協辦台北法曹評鑑,由法官、檢察官、律師三方互相評鑑,並依據評鑑對象,採取不同評鑑種類。
會務
B008-041
為提昇司法品質,由司改會主辦,台北地方法院、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台北律師公會協辦台北法曹評鑑計畫全文,以法官、檢察官、律師三者互相評鑑,除擬有實施辦法、工作分辦外,並依據受評鑑者身份,擬具相關評鑑⋯⋯
會務
B008-041a
2003年4月16日彭柏文致函司法院,指出其個人雖被裁定交付感訓處分,但認為檢肅流氓條例第二條、第六條、第十三條、第十九條部分條文有抵觸憲法第二十三條、第八條、第六條之疑義,故聲請該院大法官解釋。
2003年11月17日公布之警察遴選第三人蒐集資料辦法全文,共十三條,係依據警察職權行使法第十二條第四項規定訂定。
法令規章
B008-043
2003年11月27日公布之治安顧慮人口查訪辦法全文,共十條,係根據警察職權行使法第十五條第三項規定訂定。
法令規章
B008-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