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4月7日高等法院花蓮分院致函司改會,就該會九十一年度進行法院觀察之項目、方式與結果提出說明意見,具體指出該院恐不宜使用抽號碼牌,恐妨礙場所寧靜等三項回覆。
公文書B008-052
2003年4月4日高等法院致函司改會,表示對該會九十一年度進行法院觀察之項目、方式與結果並無意見可資提供。
公文書B008-053
2003年4月23日高等法院致函司改會,補送該院對司改會於法院觀察報告中指陳無人犯分離設施等問題之檢討說明與改進措施。
公文書B008-054
2003年4月23日高等法院致函司改會,補送該院對司改會於法院觀察報告中指陳無人犯分離設施等問題之檢討說明與改進措施。
公文書B008-054a
為便利遠距當事人或關係訴訟應訊,並提昇審判效率,以高等法院及台北、士林、板橋、臺中、臺南、高雄、台東等法院試辦遠距訊問,並制訂相關辦法,規範作業流程。
法令規章B008-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