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公布司法改革藍皮書,明白指出未來司法改革取向為以人民為主體,包括刑事訴訟將採當事人進行主義,讓法官居於聽訟地位公平審判,且基於當事人平等無罪推定原則,刑事庭上將「拉下」檢察官席位,和被告席位⋯⋯
B002-078
在當事人進行主義制度下,檢察官必須在法庭活動中扮演積極角色,幾乎負完全的舉證責任,法官則是聽訟的中立裁判者,不再與被告對立,只有在必要的例外情形下,才動用職權調查。被告若提出非自由意識自白的爭執,⋯⋯
B002-079
1999年3月29日司法院公布「司法改革具體革新措施」,強調司改藍圖是站在國家利益來思考,要求各界捐棄「本位主義」,可謂跳脫「司法改革是司法院的家務事」的思考模式,把司法改革定位為全民運動。近年的⋯⋯
B002-080
1999年3月29日司法院提出的「司法改革具體革新措施」中,有一項調整法庭席位的計畫,目的是實踐法庭溫暖化的精神,更是尊重被告的一大步。我國的法庭設計,向來是審判長高高在上的正中坐,席位安排有濃厚⋯⋯
B002-081
包含「強化辯護人之功能案」結論2點、「全面檢討公設辯護制度」結論1點、「人民對司法審判之參與」結論1點、「推行民事事件審理集中化,強化第一審之事實審功能,使第一審成為事實審審判中心」結論6點、「第⋯⋯
B002-082
1999年9月由法務部編印,包含「穩健改革,建構司法新藍圖」5頁、「全國司法改革會議結論法務部辦理項目及時程」20頁、「法務部推動執行全國司法改革會議結論委員會暨相關研究小組工作計畫」20頁。
B002-083
由於社會、經濟及政治之快速變遷、道德力量逐漸式微,社會風氣日益惡化、犯罪率上升及我國民眾偏好以訟爭方式解決紛爭等因素,使得民、刑事案件之質量急遽增加,其中民事部分尚不嚴重,但刑事案件之累積,不但造⋯⋯
B002-084
依法院組織法及本院處務規程,屬於法官事務分配之本院法官每月辦案件數,向由庭長、法官於年終會會議時決定次年度分案量,於年終會議後,如遇有其他事由,則由院長召集庭長會議或法官會議決定變更。於三十八年自⋯⋯
B002-085
由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助教授林鈺雄轉稿,檢察官改革協會法制組參與策劃,包含「前言」、「第一階段:高等法院檢察署檢察官特別偵查組」、「檢察官特別偵查組織組織配置」、「檢察官特別偵查組之成員結構」4項子⋯⋯
B002-086
民間司法改革團體大力推動許久的「全國司法改革會議」,確定由司法院召集,召開第一次正式籌備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也將在完成階段性使命後,不再擔任籌備會的成員。在促成全國司改會議召開的過程中,無論是民⋯⋯
B002-087
由律師高瑞錚詢問,關於全國司改會議,近來司法院翁院長邀集包括司法院、法務部、法官協會、全國律師公會聯合會、台北律師公會、台灣法學會等單位代表。舉行多次會前會,作成5項議題。關於全國司法改革會議,除⋯⋯
B002-088
1998年11月19日撰寫,恭請召開全國司法改革會議,司法院、中華民國法官協會、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台北律師公會、台灣法學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於1997年5月8日共同晉見,舉行全國司法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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