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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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典藏檢索系統

最高法院有關法官限量分案之說明

日期:
編號:B002-085
案名:全國司法改革會議
出版者:(未知)
典藏單位: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資料類型:紙本(A4 大小、1 面)
依法院組織法及本院處務規程,屬於法官事務分配之本院法官每月辦案件數,向由庭長、法官於年終會會議時決定次年度分案量,於年終會議後,如遇有其他事由,則由院長召集庭長會議或法官會議決定變更。於三十八年自大陸撥遷來台,當時即有廣州方面撤離之民、刑事未結案件,該積案遷台後經限量分案,此制度至今尚未有所更張。召開八十六年年終會議時,與會法官因辦案壓力遠超體能負荷之極限,法官遂群起抗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