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高等法院法官蔡炯墩於1998年7月11日具體指出大部分法官潛在的十大問題,並表示要進行司法改革,除取消考績、打破升官圖外,內部法官的覺醒和改造是非常重要。蔡炯墩指出,我國法官潛在的十大問題包含⋯⋯
剪報A002-091
日前由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在台灣大學法學院所召開的「法官法研討會」中,幾位在法界資深的法官都慷慨陳詞,大聲痛批當前司法的積弊。其實台灣司法風氣敗壞,嚴重影響到司法官本身的社會形象與評價,部分司法官感⋯⋯
剪報A002-092
2007年4月2日司法院、行政院、考試院函立法院。法官代表國家獨立行使職權,地位崇高、責任重大,與國家間之關係為法官特別任用關係,相較一般公務人員必須服從職務命令,與國家間為階級服從之命令關係,顯⋯⋯
公文書A002-093
配合法院組織法修正草案第十七條之一之修正,增列主任司法事務官、司法事務官,故其人等亦為本條例所稱之其他司法人員,爰配合修正條例。另為了符合體例,將現行法院組織法第六十六條之四,有關檢察事務官之任用⋯⋯
法令規章A002-094
內容包含「第一章 總則」4條條文、「第二章 法官之任期」8條條文、「第三章 法官職務之執行與監督」11條條文、「第四章 法官會議」6條條文、「第五章 法官評鑑」10條條文、「第六章 法官之保障」5⋯⋯
法令規章A002-095
2007年3月14日下午2點於司法院群賢樓會議室召開會議,會中繼續審查委員高思博等人擬具「法官法草案」,並作出9項審查決議。
其他A002-097
內容包含「評鑑基金會─他律」與「職務法庭─自律」兩種類別,前者以「聲請權人」、「評鑑項目」、「評鑑決議結果」為做法,後者以「基本精神」、「所屬機關及審級」、「審理成員」、「審理事項」、「懲戒事由」⋯⋯
其他A002-098
2007年3月14日下午2點於司法院群賢樓會議室召開會議,會中繼續審查委員高思博等人擬具「法官法草案」,並作出9項審查決議。
其他A002-099
法官代表國家獨立行使職權,地位崇高、責任重大,與國家間之關係為法官特別任用關係,相較一般公務人員必須服從職務命令,與國家間為階級服從之命令關係,顯然有別。世界法治先進國家,如德、奧等國均制訂法官法⋯⋯
法令規章A00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