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年度上字第101號。被告因為恐嚇取財案件,經台灣苗栗地方法院於中華民國94年5月31日為第一審判決,本檢察官於94年6月20日收受判決正本,茲對於原判決聲明不服,提起上訴,下附上訴理由共兩點。
訴訟相關文書A004-081b
為覆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於95年2月8日雄檢博辰字第3396號函事,因檢察官開庭通知送達遺漏造成本人未獲開庭通知,本項因可歸責於第三人之事由所造成之遺漏,然仍值得反思,現行制度上有所缺失
公文書A004-082
會議將就檢察總長對檢察官辦案及具體作為之督導,從檢察官及律師之角度擬定內、外共二十條之建議,諸如:督導標準的一制化、不起訴處分書能否適當公開、未結案件計算績效方式之改進等現存問題。
會務A004-083
請查察台灣板橋地檢署吳宗光檢察官辦理九十四年偵字第一O二五八號案件有違法不當之情事,被告在押期間檢察官三次開庭,均未傳喚被告之辯護人,造成被告權益受損,律師在被告羈押期間,如沒有律見機會,檢察官又⋯⋯
公文書A004-084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雖明定司法院、考試院、監察院與審計長同意權之行使,目前需立法院同意後任命之NCC委員與檢察總長則比照適用,然而關於被提名需檢附之資料、審查議程之安排、公聽會之舉辦、填具問卷與審查報⋯⋯
其他A004-085
2005年9月22日總政戰局國會聯絡處製作,立法院各委員會,包含內政、外交、科資、國防、經濟、財政、預算、教育、交通、司法、法制、環福等,民進黨89人、台聯黨12人、國民黨83人、親民黨32人、無⋯⋯
其他A004-087
立法院各委員會,包含內政、外交、科資、國防、經濟、財政、預算、教育、交通、司法、法制、環福等,民進黨88人、台聯黨12人、國民黨87人、親民黨24人、無黨聯盟8人、無黨1人,共220人。
其他A004-088
特偵組所有人選包括主任、其他檢察官、檢察事務官、書記官及行政人員或其他機關借調人員,均應由檢察總長提名,並由檢察總長承擔特偵組運作成敗之責任,其他包含檢察總長、檢察官、特偵組等尚有建議事項。
法令規章A004-089
法院組織法修正之主題在檢察總長中立化及實權化,第一任檢察總長將受國會行使同意權後任命,故其係以人民委託之形式行使其職務。為使此體制能良好運作,建立良好之慣例及傳統,反貪腐行動聯盟要求總統、立法委員⋯⋯
聲明文件A004-090
總統依據法院組織法修正案,已於2月27日提名法案修正後的第一位檢察總長人選─謝文定,將由國會行使同意權後任命。記者會中,除了立法院同意權行使之程序提出建議外,並對總統提名人選謝文定檢察長過去曾偵辦⋯⋯
聲明文件A004-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