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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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典藏檢索系統

同性戀結婚,翁曖昧答

日期:2003-09-09
編號:B001-0098
案名:民間監督大法官聯盟
出版者:(未知)
典藏單位: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資料類型:紙本(A4 大小、1 面)
扁政府積極推動同性戀婚姻合法化,司法院長翁岳生於2003年9月8日以大法官被提名人的身分出席立法院全院委員會審查會時表示,各項基本人權,的確應與國際人權逐漸接軌。台聯立委詢問歐美各國相繼承認同性戀婚姻,在《人權保障基本法》未通過前,《憲法》是否承認同性戀結婚權、認養權及子女繼承權等問題,翁岳生表示,結婚是個人權利,若不是對社會觀念、秩序有很大影響,各項基本人權概念,將會逐漸接軌。(《蘋果日報》,2003年9月9日,第A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