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山田撰寫,在早期審問式之刑事程序中,自偵查、逮捕、起訴、審理、裁判而至執行,均由一位司法官單獨承辦,致而發生諸多弊端,故乃逐漸演進為控訴式之刑事程序:建立刑事程序之「控訴原則」,而將偵查控訴與審⋯⋯
文章A002-077
分為「誰來當法官?」、「如何保障好法官?」兩個面向,前者探討民間版與官方版當中來源、候補制度、法官體系、選任等議題,並藉此相對比;後者則探討法官助理、法官自治當中,民間版與官方版的差異。
其他A002-078f
於現行制度下,法官多由司法官特考產生後經司法官或由檢察官轉任訓練而來,雖然司法人員人事條例第九條規定,執行律師職務三年以上及講授主要科目之教授、副教授等可擔任法官,但因律師及教授等必先具有公務員任⋯⋯
文章A002-078h
民間版法官法草案特別要求成立由九至十五人組成之法官評鑑委員會,並為彰顯其客觀、公正地位,規定其委員應由司法院院長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使得任命,且應包括法官、檢察官、律師、學者及社會公正人士,各類委員⋯⋯
文章A002-078j
若是將「橘和枳」的比喻用在法官、檢察官身上,則好的法官應該屬於「橘」類,而壞的法官當然歸在「枳」類,但橘和枳尚可用一河之隔來區分,然而好的法官和壞的法官之區別標準為何,就面對法院永遠居於弱勢之訴訟⋯⋯
文章A002-078k
關於檢察官能否直接準用法官法規定之問題,我們認為檢察官並非法官,檢察機關屬司法行政機關,基本上為行政權之一環,是憲法上對於法官身分及職務保障之規定,應不適用於檢察官。為提供檢察官之身分、職務行使、⋯⋯
文章A002-078l
司法院原擬於1998年6月13日舉辦檢察官體系改革研討會,針對檢察一體的濫用,法務部官方、檢改會代表檢察官、學者均提出防止之策,士林地檢署檢察官吳東都的「防止檢察一體濫用五策」,及台大教授林山田的⋯⋯
剪報A002-080
針對各界司法改革的呼聲,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於1998年6月14日舉辦「檢察體系改革」研討會,與會政府官員、司改會、律師等代表均就「檢察官的定位、檢察一體」等議題,分別提出改革意見,希望加速促成檢察⋯⋯
剪報A002-082
檢察官定位的問題爭議不休,檢察官改革協會提出的司法官法草案,將檢察官明文定位為「公益代表人」,是代表國家追溯處罰犯罪而執行公務事務者,為排拒政治勢力不當介入,明文將「檢察一體」陽光透明化。除了檢改⋯⋯
剪報A002-083
1997年6月13日於國際專利法律事務所國際會議廳舉辦,參與者包含台灣大學法律學系教授林山田、法務部檢察司檢察官蔡碧玉、高等法院法官蔡炯墩、台中高等法分檢察官朱朝亮、士林地檢署檢察官吳東都、民間司⋯⋯
文章A002-085
7月11日下午2點於台大法學院第一會議室,由澄社主辦,自由時報、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北律師公會司法改革委員會、全國律師公會司法改革委員會、台灣法學會等協辦,討論議題包含「保障法官身分、地位之目的⋯⋯
文宣品A002-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