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組織法第六十八條附表修正草案針對地方法院或其他分院員額予以詳細說明,並以受理案件數為類別劃分依據,共分五類員額。
法令規章A012-006e
法院組織法第七十三條附表現行條文針對地方法院或其他分院檢察署員額予以詳細說明,並以受理案件數為類別劃分依據,共分六類員額。
法令規章A012-006f
法院組織法第七十四條附表現行條文針對地方法院或其他分院檢察署員額予以詳細說明,並以受理案件數為類別劃分依據,共分五類員額。
法令規章A012-006g
法院組織法第一百零九條附表修正草案針對地方檢察署或其他分署員額予以詳細說明,並以受理案件數為類別劃分依據,共分六類員額。
法令規章A012-006h
法院組織法第一百十條附表修正草案針對高等檢察署或其他分署員額予以詳細說明,並以受理案件數為類別劃分依據,共分五類員額。
法令規章A012-006i
包含「司法院定位」4項、「強化辯護人之功能」3項、「人民對司法審判之參與」4項、「人民對民事事件得合意選擇法官」1項、「確立檢察官實質舉證責任,無罪推定原則之增訂」1 項、「促進當事人實質平等」2⋯⋯
剪報B002-051
包含「法官之人事改革」5項提案、「檢察官之人事改革」7項提案、「探討法官與檢察官之評鑑監督與淘汰」5項提案、「律師制度之改革」4項提案、「臨時提案」2項提案,共6大議題,23項提案,針對議案進行討⋯⋯
剪報B002-060
依法院組織法及本院處務規程,屬於法官事務分配之本院法官每月辦案件數,向由庭長、法官於年終會會議時決定次年度分案量,於年終會議後,如遇有其他事由,則由院長召集庭長會議或法官會議決定變更。於三十八年自⋯⋯
B002-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