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數位典藏檢索系統
包含「總則」4條、「試行參審之案件種類」4條、「參審法庭之組織」14條、「附則」7條,共47條條文。
法令規章
A009-005e
2001年2月23日板橋地方法院法官邱琦報告之,包含「前言」、「考察行程」、「丹麥海事及商事法院」、「德國商事法院」、「對於我國立法之建議」,共5章,39頁。
文章
A009-005f
司法院已於日前完成「國民參審試行條例草案」初稿,引國國民主權的概念,建立國民參與刑事審議機構,此一制度將使一般國民可以擔任參審官,與職業法官共同行使刑事審判權。國民參審與現行刑事審判制度有所不同,⋯⋯
文章
A009-006
2006年3月1日專家參審與公民參審專案會議首先報告公聽會意見,2005年8月29日第7次行動會議決議狀況,討論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對於該條例的意見以及行動策略,對於仍然處於討論階段的國民參審制度,⋯⋯
會務
A009-007
專家參審試行條例草案之制定,緣於1999年全國司法改革會議決議司法院應於2000年6月30日前籌組委員會,研擬專家參與審判之法律,並配合修正法院組織法法規,期間邀請學者、專家組成「專家參審試行條例⋯⋯
法令規章
A009-008b
2004年10月27日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函司法院,回附「專家參審試行條例」草案之修正意見,提出5點建議修正方向,並針對第6條、第8條、第9條、第10條、第11條、第20條、第21條、第23條、第2⋯⋯
公文書
A009-008c
司改審議書當中最受矚目者,即是主張引進國民參與刑事審判,建立司法之國民性基礎,在刑事訴訟程序,使一般國民有機會可以分擔法官的責任,從其基本構造而言有其主體性,裁判員的選任及其義務、刑事事件的適用對⋯⋯
文章
A009-008h
包含「總則」4條、「試行參審之案件種類」4條、「參審法庭之組織」14條、「附則」7條,共47條條文。
法令規章
A009-010
律師尤伯祥提供,認為首先應探討我國現階段是否有引進國民參與審判之需要及條件,再者討論應採取何種參審型態,列出6大方向、12項子項,供日後參考。為了解決相關技術問題,建議司法院在研擬法案前,應先進行⋯⋯
文章
A009-012
2001年2月23日板橋地方法院法官邱琦報告之,包含「前言」、「考察行程」、「丹麥海事及商事法院」、「德國商事法院」、「對於我國立法之建議」,共5章,39頁。
文章
A009-014a
國民參審制度在日本已有相關條文,德國也有相類似的法源,可供參考之,對於目前我國的國民參審制度,首先應著重於我國法治化程度,方可針對參審制度當中法官、參審員配置等問題進行探討。
會務
A009-015a
2001年2月23日板橋地方法院法官邱琦報告之,包含「前言」、「考察行程」、「丹麥海事及商事法院」、「德國商事法院」、「對於我國立法之建議」,共5章,39頁。
文章
A009-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