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數位典藏檢索系統
陳情代表人包含前司法院大法官蘇俊雄、中央研究院社會學研究所研究員瞿海源、國立台灣大學新聞所教授張錦華、國立台灣大學社會系教授陳東升、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教授顏厥安、國立政治大學新聞系教授翁秀琪、世新⋯⋯
代表人包含前司法院大法官蘇俊雄、中央研究院社會學研究所研究員瞿海源、國立台灣大學新聞所教授張錦華、國立台灣大學社會系教授陳東升、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教授顏厥安、國立政治大學新聞系教授翁秀琪、世新大學⋯⋯
針對警政及國安單位於陳雲林來台期間之維安失當、違法濫權,台灣學界及司改、人權團體向監察院陳情,要求監察院調查並彈劾相關官員,並召開記者會,譴責嚴重侵害人權立國形象與我國民主發展,包含美國「自由之家⋯⋯
聲明文件
A008-044
2005年11月19日高雄地方法院院長楊隆順提供,1999年7月由司法院召開之全國司法改革會議決議,司法院應於2000年6月30日籌組委員會,研擬專家參與審判之法律,前後歷經多次會議討論,於200⋯⋯
會務
A009-002
2006年4月19日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函司法院,針對司法院擬訂之專家審試行條例草案,經過研究後發現,有嚴重影響司法公正及人民訴訟權之嫌,提供4大點、8小條的相關建議指標,以供參考。
公文書
A009-003
2006年11月22日司法院致函司改會,出席12月8日上午9時由秘書長范光群在高等法院3樓大禮堂主持「司法院『國民參審試行條例草案初稿公聽會』」之開會通知,並附會議資料。
公文書
A009-004
包含「機關名稱」、「職稱」、「出席者姓名」、「備註」等選項,要求於2006年12月5日前回傳至司法院刑事廳參事胡菁華。
其他
A009-004a
律師尤伯祥提供,認為首先應探討我國現階段是否有引進國民參與審判之需要及條件,再者討論應採取何種參審型態,列出6大方向、12項子項,供日後參考。為了解決相關技術問題,建議司法院在研擬法案前,應先進行⋯⋯
會務
A009-005b
司法院為了提高裁判的公正與正確性,引進德國專家參審制度,日前已完成「專家參審試行條例草案」,日後將送審議。至於「國民參審」制度的引進,固然可對司法民主化有所貢獻,然而英美陪審制度,由陪審員負責事實⋯⋯
文章
A009-005c
2005年11月19日高雄地方法院院長楊隆順提供,1999年7月由司法院召開之全國司法改革會議決議,司法院應於2000年6月30日籌組委員會,研擬專家參與審判之法律,前後歷經多次會議討論,於200⋯⋯
文章
A009-005d
2001年2月23日板橋地方法院法官邱琦報告之,包含「前言」、「考察行程」、「丹麥海事及商事法院」、「德國商事法院」、「對於我國立法之建議」,共5章,39頁。
文章
A009-005f
司法院已於日前完成「國民參審試行條例草案」初稿,引國國民主權的概念,建立國民參與刑事審議機構,此一制度將使一般國民可以擔任參審官,與職業法官共同行使刑事審判權。國民參審與現行刑事審判制度有所不同,⋯⋯
文章
A009-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