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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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典藏檢索系統

押!押!押!有罪=羈押?

日期:1996-11-19
編號:E008-010
案名:快筆小組文章
出版者:(未知)
典藏單位: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資料類型:紙本(A4 大小、1 面)
檢察官收押宋七力等六人,以防被告間有串供之虞及罪刑重大,惟檢察官之羈押權已經大法官解釋違憲,故應謙抑自制行使已屬違憲之羈押權。(《自由時報》,1996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