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務B036-063
其他D001-120a
法律系成為優秀學子選填的第一志願,但司法貪瀆案件卻層出不窮;司法人員應經常回到使命的源頭反省,才能讓司法改革露出曙光。(《自立晚報》,1996年6月16日,第3版)
剪報E008-003
1996年6月1日司改會公布第一 次刑事件評鑑報告,從客觀中立的第三者立場,分析蘇建和案歷審判決之妥適性,對司法之事後監督,有其正面意義。(《中國時報》,1996年6月21日,第11版)
剪報E008-004
立法院委員會議通過組織犯罪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立委應注意政黨提名黑道人士參選應有處罰的規定,以及對黑道人士的參選權限制應有彈性。(《自由時報》,1996年10月3日)
剪報E008-005
屏東縣長伍澤元因四汴頭抽水站工程弊案,遭板橋地方法院收押禁見,司改會反對檢察官為追訴之便利而收押被告,羈押不應以所犯罪刑之輕重為標準,而應依個案審酌是否有羈押之必要。(《自由時報》,1996年11⋯⋯
剪報E008-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