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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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典藏檢索系統

司法院函(稿)--指定貴院所屬臺灣板橋、士林、雲林、花蓮四所地方法院,自九十三年七月一日起至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計六個月),依附件所示方案一、二之規劃,實施民刑事試辦法庭席位布置,並於試辦期滿一個月內,將實施成效評估報告彙整後報院

日期:
編號:D001-124r
案名:司改十年
出版者:(未知)
典藏單位: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資料類型:紙本(A4 大小、1-6 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