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司法改革會議第一分組會議結論
日期:1999-07-07
編號:B002-061
案名:全國司法改革會議
出版者:(未知)
典藏單位: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資料類型:紙本(A4 大小、1-9 面)
針對「司法院定位」議題,提案一多數贊成修正甲案為近程目標,丁案為終極目標、提案二「司法行政權的分配與歸屬」結論共5點。針對「落實人民訴訟之保障」議題,建立辯護權為刑事被告基本人權之具體制度方面,提案一「強化辯護人之功能案」,結論增設無資力被告得請求義務辯護之制度,提案二「全面檢討公設辯護制度」,結論廢除公設辯護人制度;強化法律扶助方面,提案一「強化法律扶助」,結論共1點。針對「研採建立人民參與司法審判之制度」議題,提案一「人民對司法審判之參與」,結論共1點、提案二「人民監督檢察官職權之行使」,結論共3點、提案三「人民對民事事件得否合意選擇法官」,結論共1點。針對「民事訴訟制度之改革」議題,提案一「推行民事事件審理集中化,強化第一審之事實審功能,使第一審成為事實審判中心」,結論共8點、提案二「第二審採事後審或嚴格限制的續審制,第三審採嚴格法律審並採上訴許可制」,結論共1點、提案三「除小額訴訟及簡易訴訟程序外,第一審應採行合議制」,結論共2點。針對「合議制度之落實」議題,提案一「評議紀錄得於審判後閱覽」,結論共1點、提案二「判決書得否附記不同意見書」,結論共1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