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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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典藏檢索系統

法部三大回應,反擊司法院--認法官仍應維持發現真實義務,且檢察官席位應與律師而非被告對等,司院官員:反彈早在預料中

日期:1999-04-01
編號:B002-033
案名:全國司法改革會議
出版者:(未知)
典藏單位: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資料類型:紙本(A4 大小、1 面)
針對司法院日前公布的司法改革藍圖,法務部就其中刑事訴訟改採當事人進行主義、檢察官席位及司法官訓練所隸屬等三大問題,提出新聞稿回應,法務部認為法官仍應維持發現真實的義務,且檢察官席位應與律師而非被告對等,另一方面,法務部更直指機關隸屬對改革而言,並不十分重要,只是次要問題,法務部希望能與司法院就相關歧見作進一步溝通。國內刑事訴訟指度,不應再以「當事人進行主義」或「職權進行主義」,針對現實問題提出具體解決方案。(《台灣日報》,1999年4月1日,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