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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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司法為民,無罪推定原則,司改火車頭--基本精神:審判中被告無罪、不受處罰;具體措施:法庭更人性化

日期:1999-03-30
編號:B002-002
案名:全國司法改革會議
出版者:(未知)
典藏單位: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資料類型:紙本(A4 大小、1 面)
司法院的司法改革藍圖,首要在於理念的轉變。司法院秘書長楊仁壽於1999年3月29日時表示,大法官會議近年一直強調「實質正當法律程序」,是司法院長翁岳生司法改革的核心理念,至於具體的改革措施,是落實當事人進行主義精神,在刑事庭上檢察官席位與被告席位對等。無罪推定精神的進一步推衍,是法庭席位布置的溫暖與人性化,又既然被告在審判有罪確定前,推定為無罪,審判中被告即是無罪的,其地位應與代表國家實行公訴的檢察官是對等的。(《中國時報》,1999年3月30日,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