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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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典藏檢索系統
為覆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於95年2月8日雄檢博辰字第3396號函事,因檢察官開庭通知送達遺漏造成本人未獲開庭通知,本項因可歸責於第三人之事由所造成之遺漏,然仍值得反思,現行制度上有所缺失
公文書
A004-082
本次宴會由立法院長王金平辦公室邀請檢察總長及法務部相關業務相關人士,餐宴並無特定主題,屬單純的公務聯誼聚會,所有經費由院長王金平支付。經查證後與會人士江松溪並非如同部分媒體所言,有調查官司在身,並⋯⋯
聲明文件
A004-129
2007年3月29日法務部人事處核定相關檢察首長之職務調整案,相關職務異動共29名。此次調動案牽動法務部常務次長、相關司處主管、台南高檢署檢察長及行政執行署署長之異動,人選將報由行政院核定。
聲明文件
A004-131
2007年3月30日經法務部調查,檢察總長陳聰明與黃芳彥結識是與醫療詢問有關,此次聚會於新春期間,黃芳彥邀請陳聰明至家中小聚,會中並有一名宜蘭友人,主要相互問候,並討論醫療知識、新春期間行程等,並⋯⋯
聲明文件
A004-132
2007年3月12日檢察官改革會陳銘誌認為在3月20日即將召開的檢審會中,有必要討論關於遷調檢察長徵詢意見及提出遴任檢察長建議人選案,此乃依據法院組織法新修正條文第59-1第2項,此條文與原來檢改⋯⋯
信函
A004-133
本次檢察官任命案普遍受到政治力介如的質疑,士林地方法院聯屬聲明,期望堅持法院組織法59-1條第3項之徵詢意見完整會議程序,且推動法院組織法59-1條之修法,已完善檢審會職權,修正草案內容建議共7點。
聲明文件
A004-134
2006年12月27日修正部分條文,法務部部長遴任檢察長前,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應該提出職缺二倍人選,由法務部部長圈選之。檢察長之遷調應送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徵詢意見。
法令規章
A004-135
2007年3月31日法務部表示基於業務考量,一、二審檢察首長職務更替屬正常調度,尤以近4年更換4位檢察長,均係以業務需要為考量。檢察首長調動乃是依照2006年通過之法院組織法修正條文,本次檢察長人⋯⋯
聲明文件
A004-136
2007年5月11日法務部檢察司鑑於部分媒體質疑「景文弊案」,最高法院駁回檢察官上訴事宜,部分被告因檢察官上訴二審期間延遲7天而宣告無罪確定之消息,法務部已責請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查明有無遲延上訴期⋯⋯
聲明文件
A004-137
針對委員張顯耀等人之提案,爰擬具「檢察總署組織法」,明定檢察總署為檢察體系之最高機關一案,以法院組織法中各級檢察署分別配置於各級法院,以法務部為最高行政監督機關,各級檢察署之人事與預算受控於法務部⋯⋯
法令規章
A004-140
陳情人徐五妹含辛茹估扶養三男二女,三子竟以瞞天過海的方式,陸續將填產全數過戶至名下,東窗試法甚至將陳情人夫婦趕出家門,經社工人員、營區警員多次勸阻仍未見改善,最後聯合律師徐國禎對手足、陳情人夫婦提⋯⋯
公文書
A005-004
陳情人徐五妹含辛茹估扶養三男二女,三子竟以瞞天過海的方式,陸續將填產全數過戶至名下,東窗試法甚至將陳情人夫婦趕出家門,經社工人員、營區警員多次勸阻仍未見改善,最後聯合律師徐國禎對手足、陳情人夫婦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