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數位典藏檢索系統
1996年12月17日上午民間版法官法草案主張法官來源多元化、地院與高院法官資格不應區別以及設立超然的司法院法官遴選委員會,凡有經驗的律師及主要法律科目的教授,不須取得公務員資格即能轉任法官。(《⋯⋯
剪報
D014-021b
法令規章
D014-022i
聲明文件
D014-098b
文章
D015-002n
《自由電子報》,2005年4月18日。
文章
D015-008h
會務
D015-018d
2004年11月8日晚間6點30分於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會議室,報告事項有三,針對「進行法官法推動一案」、「進行司法院組織法修正案推動」等討論,討論並集結法官協會、檢察官改革協會、司法院等意見,提出⋯⋯
會務
D015-018e
聲明文件
D015-035b
2005年10月司法院秘書長范光群報告,內容包含「法官法草案之重點說明」、「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修正草案之重點說明」、「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之重點說明」、「冤獄賠償法修正草案之重點說明」、⋯⋯
會務
D015-047d
法官代表國家獨立行使審判職權,為實現國家司法權之主體,與一般公務員具上命下從關係者有異,法官與國家之關係為法官特別任用關係。惟我國關於法官制度立法,除憲法部分條文有所規定,分別散見於法院組織法、司⋯⋯
文章
D015-049f
文章
D015-049g
2005年8月1日晚上6點30分,由聯盟召集人瞿海源擔任主席,報告事項共5點。針對「進行法官法的推動一案討論」,附上說明共3點,會中決議提出5點聲明。
會務
D015-050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