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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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典藏檢索系統
法令規章
B035-001a
文章
B035-004
其他
B035-005
法官法草案已許多歧見業已化解,僅有少部分條文,仍繼續溝通,茲就「關於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的法官代表比例」、「關於高等法院以下各級法院院長及法官擔任司法行政職之任期」、「增設法官評鑑基金會,落實法官⋯⋯
文章
B035-005a
法官代表國家獨立行使審判職權,為實現國家司法權之主體,與一般公務員具上命下從關係者有異,法官與國家之關係為法官特別任用關係。惟我國關於法官制度立法,除憲法部分條文有所規定,分別散見於法院組織法、司⋯⋯
文章
B035-005b
文章
B035-005c
文章
B035-005j
文章
B035-005n
2005年9月23日晚上6點30分,由聯盟召集人瞿海源擔任主席,報告事項共6點。針對「司改會依據協商結果重新擬定的民間版草案總說明及說帖進行討論」、「請檢察官改革協會救民間版法官法草案關於準用檢察⋯⋯
會務
B035-013
2005年8月1日晚上6點30分,由聯盟召集人瞿海源擔任主席,報告事項共5點。針對「進行法官法的推動一案討論」,附上說明共3點,會中決議提出5點聲明。
會務
B035-013a
法官代表國家獨立行使審判職權,為實現國家司法權之主體,與一般公務員具上命下從關係者有異,法官與國家之關係為法官特別任用關係。惟我國關於法官制度立法,除憲法部分條文有所規定,分別散見於法院組織法、司⋯⋯
文章
B035-013b
文章
B035-013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