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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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典藏檢索系統

永不向國民道歉的司法

日期:1997-04-21
編號:E008-023
案名:快筆小組文章
出版者:(未知)
典藏單位: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資料類型:紙本(A4 大小、1 面)
宜蘭縣警察局長林世當如果無法破案,會具名寄信給被害人,向被害人道歉;但反觀素稱為民服務的法院,案子有時一拖二、三年仍無法結案,什麼時候要開庭也都不知道;法院應向林世當學習向人民道歉的作法。《自由時報》,1997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