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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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典藏檢索系統

今年底前被告與檢察官,將平起平坐--司院公布司改措施再倡新議,以落實當事人平等精神,惟部分檢察官已出現反彈聲浪

日期:1999-03-30
編號:B002-048
案名:全國司法改革會議
出版者:(未知)
典藏單位: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資料類型:紙本(A4 大小、1 面)
根據司法院於1999年3月29日公布的司法改革措施中,決定於1999年底前,將刑事法庭上檢察官席位下移和辯護律師對等,引起檢察官不小爭議,不少檢察官認為尊嚴受損,已出現反彈聲浪。過去基於「使法庭民主化」、「貫徹當事人對等原則」及增進法庭訴訟關係人間之溝通功能,消弭糾問主義色彩,曾一度提請討論。司法院既已決定研採當事人進行主義,基於實現司法為民的理念,落實當事人平等之精神,檢察官既與被告同立於當事人之地位,則席位應與被告相同,雖然法務部站在檢察官立場可能會持反對態度,然而這次恐怕底不過潮流的趨勢。(《中國時報》,1999年3月30日,第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