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進行主義,法務部反對--認刑訴制度應加強檢方舉證責任,並維持法官發現真實之義務
日期:1999-04-01
編號:B002-037
案名:全國司法改革會議
出版者:(未知)
典藏單位: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資料類型:紙本(A4 大小、1 面)
針對司法院擬具刑事訴訟制度改採當事人進行主義等司法改革藍圖,法務部於1999年3月31日也提出不同意見,認為刑事訴訟制度不應以當事人進行主義或職權進行主義的二分法來討論,應採加強檢察官舉證責任並維持法官發現真實的義務,才較能符合人民的法律感情。法務部所提出的改革方向,是一種經過大幅修正的職權主義模式,也將強化公設辯護制度、對於司法官訓練所改隸在司法院轄下等問題,皆有所討論。(《自由時報》,1999年4月1日,第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