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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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典藏檢索系統
第三篇第一章部分從第51條「執業責任保險」至第59條b「章程之權限」,共9條。第二章律師公司從第59條c「律師公司之許可:職業聯合之參與」至第59條l(法院及行政機關之代理),共10條。
會務
A005-022e
依照會計法現行條文進行修正,包含新增「第三章 會計事務所」、「第一節 組織及人員」、第15條、第17條、第19條、「第二節 個人及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第21條、第22條、第23條、「第三節 法人會⋯⋯
法令規章
A005-033b
依照會計法現行條文進行修正,包含新增「第三章 會計事務所」、「第一節 組織及人員」、第15條、第17條、第19條、「第二節 個人及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第21條、第22條、第23條、「第三節 法人會⋯⋯
法令規章
A005-034b
依照會計法現行條文進行修正,包含新增「第三章 會計事務所」、「第一節 組織及人員」、第15條、第17條、第19條、「第二節 個人及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第21條、第22條、第23條、「第三節 法人會⋯⋯
法令規章
A005-037f
2005年11月19日高雄地方法院院長楊隆順提供,1999年7月由司法院召開之全國司法改革會議決議,司法院應於2000年6月30日籌組委員會,研擬專家參與審判之法律,前後歷經多次會議討論,於200⋯⋯
會務
A009-002
2005年11月19日高雄地方法院院長楊隆順提供,1999年7月由司法院召開之全國司法改革會議決議,司法院應於2000年6月30日籌組委員會,研擬專家參與審判之法律,前後歷經多次會議討論,於200⋯⋯
文章
A009-005d
1996年12月5日最高法院民事第五庭判決,由張福安擔任審判長法官,蘇茂秋、蘇達志、顏南全、葉賽鶯擔任法官。當事人間請求賠償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八十五年一月二十九日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第二審更⋯⋯
1998年2月5日最高法院民事第七庭判決,由朱錦娟擔任審判長法官,蘇茂秋、蘇達志、顏南全、葉賽鶯擔任法官。當事人間請求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七月二十三日臺灣台中地方法院⋯⋯
1998年2月26日最高法院民事第七庭判決,由朱錦娟擔任審判長法官,蘇茂秋、蘇達志、顏南全、葉賽鶯擔任法官。當事人間請求履行契約事件,兩造對於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三月二十七日台灣高等法院第二審判決,各⋯⋯
1998年7月10日最高法院民事第一庭判決,由李錦豐擔任審判長法官,楊鼎章、李慧兒、許朝雄、葉賽鶯擔任法官。當事人間請求返還不當得利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九月三十日台灣高等法院第二審判決⋯⋯
1999年1月28日最高法院民事第七庭判決,由朱錦娟擔任審判長法官,蘇茂秋、蘇達志、顏南全、葉賽鶯擔任法官。當事人間請求返還押金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八十六年十一月十一日臺灣高等法院第二審判決,⋯⋯
1998年8月7日最高法院民事第七庭判決,由朱錦娟擔任審判長法官,蘇茂秋、蘇達志、顏南全、葉賽鶯擔任法官。當事人間請求返還存款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二月二十四日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第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