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數位典藏檢索系統
分為「品格能力領域」7項議題、「法制人權領域」7項議題、「統御領導領域」1題。內容多針對檢察總長提名人陳聰明任職經驗、對檢察體系的期待以及未來展望等,共15題。
會務
A004-108
檢察總長陳聰明遭周刊報導指出,為感謝立法院長王金平並針對立院行使同意權過程的辛勞,除宴請王金平用餐之外,於會場邀請商界朋友以及六、七位一、二審檢察官作陪,會中甚至出現多名「龍馬球隊」成員,王金平對⋯⋯
剪報
A004-119
針對宴請王金平吃飯風波,陳聰明表示自己是受到無盟主席林炳坤的邀約,禮貌性拜會立法院長,事前並不知道與會人士,期望相關媒體誤多做揣測,以免造成其他的誤解與紛擾。(2007年3月8日,中國時報A2版)
剪報
A004-120
2007年5月29日由民間監督大法官(含司法院正副院長)人選聯盟主辦,東吳大學法律系、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法學會、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台北律師公會、澄社、當代雜誌等協辦之座談會,會中針對總⋯⋯
聲明文件
B001-0011
2003年1月7日民間監督司法院大法官(含正副院長)人選聯盟向總統陳水扁提出訴求,按照憲法規定,總統有權提名十五位大法官人選,交由立法院行使同意權,期望總統可以達到「履行2000年總統大選時有關大⋯⋯
文章
B001-0025b
表後討論委託故鄉調查公司,徵詢參與對總統提名大法官(含正副院長)人選評鑑之意願、針對法政學者與律師進行「大法官被提名人選評鑑」問卷調查,再以「題目例示」、「目的」、「可能改善方式」等呈現。
文章
B001-0026b
2003年1月7日民間監督司法院大法官(含正副院長)人選聯盟向總統陳水扁提出訴求,按照憲法規定,總統有權提名十五位大法官人選,交由立法院行使同意權,期望總統可以達到「履行2000年總統大選時有關大⋯⋯
文章
B001-0026d
補列報告事項,包含同意權行使事項,立法院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總統依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規定,提名八為大法官候選人,任期八年,茲請同意案。後進行同意案的討論以及投票行使同意權之過程。(立法院公報 第九⋯⋯
會務
B001-0033
2003年5月28日印發,司法院第六屆大法官任期於2003年10月2日屆滿。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規定,提名翁岳生、城仲模、王和雄等8位為大法官,任期四年,並以翁岳生為院長、城仲模為副院長;林子儀⋯⋯
公文書
B001-0039
內文包含「2003年8月17日公佈司法院大法官不適任人選評鑑報告暨問卷調查結果記者會新聞稿」、「評鑑城仲模先生不適任大法官暨司法院副院長評鑑報告書」、「2003年8月31日公布題庫及針對立法院各黨⋯⋯
其他
B001-0045
配合評鑑大法官提名人選所進行的調查,首先目的是徵詢受訪者參與總統提名大法官人選後評鑑之意願,其次則檢討2002年立法院各黨團行使考試院長、副院長,考試委員及司法院大法官同意權的表現,以作為建請立法⋯⋯
文章
B001-0045d
2008年8月民間監督司法院大法官人選聯盟拜會總統馬英九時提出包含「審慎行使憲法所賦予的大法官提名權」、「提名大法官時,應審酌其品德操守、學識能力、專業表現及憲政認知」、「大法官不應淪為政治分贓」⋯⋯
聲明文件
B001-0051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