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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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方法院針對97年度自字第160號判決發送公文予自訴代理人劉志鵬。
信函
A008-028b
台北地方法院針對97年度自字第160號判決發送公文予自訴代理人高涌誠。
信函
A008-028c
被告黃嘉祿因97年自字第144號妨害自由一案,於2008年12月12日下午3時30分於台北地方法院刑事第10法庭公開行準備程序,會中進行自訴與相關答辯。
2008年12月12日自訴代理人林楊鎰、薛欽峰等,針對97年度自字第144號被告黃嘉祿涉嫌傷害罪,提出補充理由三點,並申請調查證據乙份。
證物為自述人庭呈之照片,共10張。
其他
A008-030e
台北地方法院刑事案件審理97年度自第144號案件,被告提出之答覆狀,函請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將發生於2008年11月5日晶華酒店周圍民眾聚集街區時警方強制驅離行動過程之現場錄影光碟,並附上「協和演習」⋯⋯
2009年2月11日台北地方法院函臺北市政府警察局,針對97年度自字第144號妨害自由等案件,要求提供97年11月5日晶華酒店民眾聚集及警方驅離錄影資料、維安報告及協合演習報告資料並查明報紙上照片⋯⋯
2009年3月9日台北地方法院針對97年度自字第144號妨害自由案件,陳報人丁穩勝原受自訴人委任為訴訟代理人,因陳報人業務繁忙,為保障被告權益,爰與報告解除委任關係,為此狀請台北地方法院鑒核。
2009年4月14日台北地方法院函台北市政府警察局,針對北院隆刑書97自字第144號妨害自由案件, 已於2009年2月11日函請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將發生於2008年11月5日晶華酒店周圍民眾聚集街區⋯⋯
台北地方法院針對97年度自字第144號妨害自由案件,告知自訴代理人應於2009年6月26日上午10時30分前往第17法庭,進行準備程序。
2009年6月30日台北地方法院函台北市政府警察局,針對97年度北院隆刑書自字第144號妨害自由案件,已於2009年4月14日第二次函請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將發生於2008年11月5日晶華酒店周圍民眾⋯⋯
2009年6月5日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函台北地方法院,回附2009年4月14日北院隆刑書97自144字第0980005638號函,提供包含2008年11月5日於晶華酒店周圍民眾聚集占據街區及台北市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