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數位典藏檢索系統
律師為司法之一環,為了落實律師自治與自律之精神,應交由律師自治,減少行政機關之干涉,司法體系則採取協助而非主官監督的角色。律師法修正係由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結合台灣法學會、檢改會、澄社等民間團體,除⋯⋯
文章
A005-055a
2006年8月30日依照現行條文與民間修正版、法務部修正版進行對比,受限於民間版本與法務部版本的差異,修正之處也有所不同,另新增「法人律師事務所」一節,共12條條文,另新增「業務及責任」一章,共2⋯⋯
法令規章
A005-055b
會務
A005-057
文章
A005-057a
會務
A005-057b
會務
A005-058
2006年8月30日依照現行條文與民間修正版、法務部修正版進行對比,受限於民間版本與法務部版本的差異,修正之處也有所不同,另新增「法人律師事務所」一節,共12條條文,另新增「業務及責任」一章,共2⋯⋯
法令規章
A005-058a
會務
A005-058c
會務
A005-059
2006年8月30日依照現行條文與民間修正版、法務部修正版進行對比,受限於民間版本與法務部版本的差異,修正之處也有所不同,另新增「法人律師事務所」一節,共12條條文,另新增「業務及責任」一章,共2⋯⋯
法令規章
A005-059a
會務
A005-059b
會務
A005-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