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5月19日中國時報報導最高法院認為司法院大法官決議受理徐自強釋憲案中被控違憲之兩則判例並不違憲,並將正式函覆司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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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新聞網報導司改會表示徐自強案疑點重重,現大法官已受理釋憲,呼籲法務部將死刑犯聲請釋憲作為停止執行死刑事由,同時希望大法官能夠創設停止死刑執行的暫時性權利保護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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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報導司改會已就徐自強案向司法院大法官提出釋憲聲請,並呼籲法務部應儘速審訂審理死刑案件執行實施要點,將死刑犯聲請釋憲作為停止執行死刑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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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6月4日中國時報報導司改會強調徐自強案疑點重重,向司法院大法官提出釋憲,並呼籲法務部應儘速修訂審理死刑案件執行實施要點,將死刑犯聲請釋憲作為停止執行死刑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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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6月6日中國時報社論就司改會為徐自強案提出釋憲,並呼籲法務部儘速修訂審核死刑案件執行實施要點,將死刑犯聲請釋憲作為停止執行死刑之事由一事觸及死刑執行相關問題進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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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5月21日司改會監督委員會會議由羅秉成律師擔任召集人,除報告刑事非常救濟制度是否能真正發揮功能座談會、刑事訴訟法新制調查結果公布記者會、檔案追蹤小組、限制出境之規範、監督行政不當執行、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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