偵查不公開的專案流程,包含「尋找媒體個案」、「調閱相關錄影帶」、「發文相關單位檢舉」、「處理函覆文件─依收文流程歸檔」等。偵查不公開目前歸類於「司法的可親近性」專案當中。
會務A001-004
2007年3月14日下午2點於司法院群賢樓會議室召開會議,會中繼續審查委員高思博等人擬具「法官法草案」,並作出9項審查決議。
其他A002-097
2007年3月14日下午2點於司法院群賢樓會議室召開會議,會中繼續審查委員高思博等人擬具「法官法草案」,並作出9項審查決議。
其他A002-099
內政部提供之低收入戶類別與條件,2001年最低生活費標準,台灣省8,276元、台北市12,977元、高雄市9,814元、福建省(金門縣、連江縣)5,900元。
其他A003-003a
公文。內政部警政署為落實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一條之一規定,特定立此要點。針對檢察官與警察機關辦理案件之程序,有所規範。共九條。並附「辦理檢察官發回或發交案件執行情形調查表」、「員警辦案績效考核」共⋯⋯
公文書A004-004
調查表。填表說明:一、本表請於翌年二月底前將全年執行情形詳實填寫並函報內政部警政署。二、單位別指實際辦理刑案移送作業之分局、刑警(大)隊。三、「發回案件數」、「發交案件數」,係指移送案件經檢察官發⋯⋯
其他A004-004b
1998年8月24日,內政部警政署函法務部,為據以辦理員警辦案績效考核,轉知各檢察機關所屬檢察官,對警察機關移送之案件認為調查未完備者,於卷證發回或發交其他警察機關調查時,副知本署及原移送單位所屬⋯⋯
公文書A004-004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