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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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典藏檢索系統
司法權在憲政體制下有兩個功能,一是實踐人民的主觀權利,一是維護客觀法律體系的合理有效性。在有關司法體制改革的各案中,一元單軌制無疑是幅度最大的一案,其主要的調整重點就在簡化現行審判體系,建立而成的⋯⋯
文章
B001-0051l
觀察我們的司法預算在整個國家預算的編列與執行程序,可以知道執政當局對司法權運作的忽視,我國司法預算最大的問題在於司法預算不獨立,依照現在司法預算的編列程序,是由司法院先行編列後交由行政院審核,再送⋯⋯
文章
B001-0215d
軍事司法改革面對的是最保守最落伍的軍隊,而軍中審判制度下往往是無數個不明不白的冤案,軍事審判制度的改革是刻不容緩的,才能多拯救一些可能無故犧牲的年輕生命。
信函
B003-078
檢討及回顧1996年司法案件的偵辦與判決情形,並批評國發會不言司法改革,官方仍未落實司法改革委員會會議的結論。《聯合報》,1997年1月11日。
剪報
E008-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