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數位典藏檢索系統
張升星認為司改會不應以選擇性的參與社會重大議題,期望未來政治局勢如何演變,應回歸於司法本位,開發理性對話的公民論壇。(《中國時報》,2006年8月17日)
剪報
A001-028d
針對「如何落實偵查不公開原則,從內、外不之控制加以探討」、「車禍鑑定案件所歸納個結果,如何呈現」、「關於中時民意論壇刊載張升星律師投稿文章─重新召喚司改靈魂一事」等三項議題進行討論。
會務
A001-030
司法改革以來,司法院高層人士認為已無操守問題,但立法院多位司法與法制委員會立委的感受並非如此,表示民間仍有法官收賄的聲音,其中又以二審刑事案件最多,期望司法院可以高度注意,並表示有些法官拿錢辦事,⋯⋯
剪報
A002-026
2000年6月29日修正版本,內容包含檢察官評鑑制度、設立檢察官評鑑委員會、委員選訂辦法、檢察官評鑑辦法等,總計共17條。
法令規章
A002-043
自1998年全國司法改革會議以來,為回應民眾對於司法改革的呼聲,司法院即不斷推動各項法律及制度的變革,惟其結果仍未能使人民感到滿意。從司法院九十三年的統計資料可以得知,民眾對於法官審判公信力不滿意⋯⋯
文章
A002-047
法官在具體個案之裁判中,除受憲法及法律之拘束,以及本諸自己之良與確信外,不應受到任何干涉,其就職務行使之事項,當然不存在如一般公務員間之階級指示命令關係。抑且司法權之職能,尚包括監督行政行為之合法⋯⋯
文章
A002-048
司法做為維護正義最後一道防線,而這道防線具體把關者,非法官莫屬。法官被人民期待能獨立、公正、客觀地從事審判,並且為人民所信賴,因此法官的任用、淘汰與身分保障等,自應特別加以規範,而不應與一般上命下⋯⋯
文章
A002-049
面對層出不窮的司法亂象,職司維護公平,伸張正義的司法給社會的回應不符預期,我們的法官可以判人生死,決定別人的未來,卻沒有一套制度可以規範它們的專業與品質,沒有客觀公平的評鑑標準,如此的司法環境,如⋯⋯
聲明文件
A002-051
分為「法官法後續」,包含法官法說帖寄發學者須完成、法官連署文完成後後續進行方式、予澄社合辦法官法研討會等,「檢察官法後續」3項、「行政救濟」1項、「司改藍圖會議」1項等。
其他
A002-072
近年來民間對於司法改革呼聲日益高漲,司法機關整體表現卻始終趕不上人民間的期待,其中最關鍵的原因之一便在於現代化、民主化的法官制度始終未能建立。我們基於使命感自動邀集各界專家學者,包括現仍任職中的法⋯⋯
法令規章
A002-078d
司法改革,除了制度的建立外,更重要的是「人」的改變與進步。司法官的來源,研習與任用,是法官法以及相關制度建立的最重要的一環。在司法院送立法院審議的法官法草案中,與現行制度相較,並無新意:考試與訓練⋯⋯
文章
A002-078i
司法院原擬於1997年底召開全國司法改革會議,因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與全國律師公會聯合會的抵制,胎死腹中。據悉,經司法院長施啟揚主動提議,全國司法改革會議即將復活,有關議題、代表等細節部分,施啟揚已⋯⋯
剪報
A002-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