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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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典藏檢索系統
2007年4月9日立法院司法委員會初審林郁方、盧秀燕、吳志揚和朱鳳芝、陳根德,以及行政院所提出的四種冤獄賠償法修正草案。(《中華日報》,2007年4月8日,社會。)
剪報
A010-001
冤獄賠償法修正草案官方暨民間修正條文,以及現行條文之對照表與說明。
法令規章
A010-011a
2003年9月1日受刑人徐文正依據檢肅流氓條例相關規定,主張台北地方法院治安法庭違反先行確定先行執行原則,故提出聲明異議狀,以維法治與個人權益。
2003年9月4日台北地方法院治安法庭法官范智達駁回徐文正對其感訓處分執行之異議。
2003年9月24日徐文正委任律師簡炎申對台北地方法院治安法庭駁回異議向台灣高等法院刑事庭提出抗告。
2003年10月21日台灣高等法院治安法庭裁定徐文正不服台北地方法院之裁定提起抗告案,裁定撤銷,發回台北地方法院。
2003年11月28日徐文正委任律師簡炎申將該案遭受不當判決之相關例證與經過致函司改會,以資參考。
信函
A013-008d
詹文凱律師提供彭柏文遭受檢肅流氓條例恐抵觸憲法,聲請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之個案。
信函
A013-012
關於地方法院受理檢肅流氓條例感訓裁定案件相關統計數據表格。
其他
A013-012a
2000年4月14日宜蘭地方法院依據各項證據裁定黃續儒不付感訓處分。
2003年5月1日宜蘭地方法院治安法庭依據各項證據裁定黃續儒交付感訓處分。
2003年4月16日聲請人彭柏文為檢肅流氓條例內容與憲法有牴觸之疑義,聲請大官解釋。並說明聲請釋憲之目的、個案事實經過與爭議。
公文書
B006-004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