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9月1日受刑人徐文正依據檢肅流氓條例相關規定,主張台北地方法院治安法庭違反先行確定先行執行原則,故提出聲明異議狀,以維法治與個人權益。
訴訟相關文書B008-001a
2003年10月21日台灣高等法院治安法庭裁定徐文正不服台北地方法院之裁定提起抗告案,裁定撤銷,發回台北地方法院。
訴訟相關文書B008-001d
2003年4月16日彭柏文致函司法院,指出其個人雖被裁定交付感訓處分,但認為檢肅流氓條例第二條、第六條、第十三條、第十九條部分條文有抵觸憲法第二十三條、第八條、第六條之疑義,故聲請該院大法官解釋。
陳情相關資料B008-042
2004年8月5日司改會監督委員會會議由羅秉成律師擔任召集人,除報告限制出境之規範、監督治安法庭、檔案追蹤小組、民事集中審理、法曹評鑑、律師評鑑、法院觀察,以及檢肅流氓條例等案,並討論法曹評鑑計畫⋯⋯
會務B008-083
2003年9月17日司改會監督委員會會議由羅秉成律師擔任召集人,除報告限制出境之規範、監督治安法庭、檔案追蹤小組、民事集中審理、法曹評鑑、法院觀察、檢肅流氓條例以及警察職權行使法案等,並討論何克昌⋯⋯
會務B008-0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