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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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典藏檢索系統
被提名人蘇永欽先生對我國憲法解釋及憲政秩序運作,長期以來發表為數可觀的論著。綜觀其在我國憲政民主發展歷程上的表現,對於其擔任「司法院大法官並為副院長」此一職位的「適格性」而言,除了「具備明顯政黨傾⋯⋯
文章
B001-0047b
律師賴浩敏雖然早年曾赴日本研修刑事程序法與憲法,然而卻未在期研究著述當中積極倡議民主人權,擔任中選會期間,甚至支持不利於直接民權行使的選務方案,對司法改革的理念,可謂一片空白,經評鑑後認為不適任;⋯⋯
文章
B001-0047c
被提名人蘇永欽先生對我國憲法解釋及憲政秩序運作,長期以來發表為數可觀的論著。綜觀其在我國憲政民主發展歷程上的表現,對於其擔任「司法院大法官並為副院長」此一職位的「適格性」而言,除了「具備明顯政黨傾⋯⋯
文章
B001-0047d
被提名人蘇永欽先生對我國憲法解釋及憲政秩序運作,長期以來發表為數可觀的論著。綜觀其在我國憲政民主發展歷程上的表現,對於其擔任「司法院大法官並為副院長」此一職位的「適格性」而言,除了「具備明顯政黨傾⋯⋯
文章
B001-0047e
律師賴浩敏雖然早年曾赴日本研修刑事程序法與憲法,然而卻未在期研究著述當中積極倡議民主人權,擔任中選會期間,甚至支持不利於直接民權行使的選務方案,對司法改革的理念,可謂一片空白,經評鑑後認為不適任;⋯⋯
文章
B001-0047f
教授蘇永欽首先透過「兩種西方的隱私文化:尊嚴與自由」進行論述,並提出「隱私內涵的不確定」、「歐美人權觀的參與」、「人權後的價值選擇」、「從文化買辦到代理」等面向進行書寫,探討大法官在此等議題中扮演⋯⋯
文章
B001-0047i
2010年9月21日由澄社、台灣法學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台北律師公會以及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等六個民間團體,共同發起「民間監督大法官(含正副院長)人選聯盟」,召開會議,會中針對「⋯⋯
會務
B001-0048
包含「宗旨」、「委員會組成」、「評鑑程序」、「委員會之權限與決議方式」、「利益迴避」、「保密原則」等,共6條條文。
會務
B001-0049a
包含「應自行迴避之事由」4點、「得自行迴避之事由」1點,共2條條文。
會務
B001-0049b
2010年9月23日民間監督司法院大法官人選聯盟會議代表團體包含守護民主平台、台北律師公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澄社、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法學會等,共6個團體。
會務
B001-0049d
2003年1月由澄社、台灣法學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台北律師公會以及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等六個民間團體,共同發起「民間監督大法官(含正副院長)人選聯盟」,期望作為監督總統提名下任司⋯⋯
聲明文件
B001-0051a
2008年8月民間監督司法院大法官人選聯盟拜會總統馬英九時提出包含「審慎行使憲法所賦予的大法官提名權」、「提名大法官時,應審酌其品德操守、學識能力、專業表現及憲政認知」、「大法官不應淪為政治分贓」⋯⋯
聲明文件
B001-0051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