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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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典藏檢索系統
2009年5月14日國防醫學院三軍總醫院急診醫學科開設陳政安之診斷證明書,2009年5月14日就診,病名包含雙上肢多處擦傷、右上臂及腹部多處瘀傷等。
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針對98年度偵字第4064號集會遊行法案發出刑事傳票,被傳人許仁碩應於2009年7月7日上午10時20分前往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將由法警室指引至偵查庭。
2010年4月9日自訴代理人曾昭牟針對97年度自字第147號、98年度自字第47號強制等案件,向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提請刑事補充論告書,包含強制以及妨害自由等事實補充。
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針對98年度字第2524號妨害公務罪名,認為被告於2008年11月6日下午3時30分許在台北市中正區凱達格蘭大道參與「十萬圍城集會遊行」活動,企圖拉扯「協和專案」所架設之鐵馬一案⋯⋯
2009年6月5日台北地方法院針對97年度自字第160號進行刑事裁定,被告黃嘉祿因傷害案件,經自訴人江一德提起自訴,前後歷經多次偵查,判決自訴駁回,包含理由六點。
被告黃嘉祿因97年自字第144號妨害自由一案,於2008年12月12日下午3時30分於台北地方法院刑事第10法庭公開行準備程序,會中進行自訴與相關答辯。
2008年12月12日自訴代理人林楊鎰、薛欽峰等,針對97年度自字第144號被告黃嘉祿涉嫌傷害罪,提出補充理由三點,並申請調查證據乙份。
台北地方法院刑事案件審理97年度自第144號案件,被告提出之答覆狀,函請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將發生於2008年11月5日晶華酒店周圍民眾聚集街區時警方強制驅離行動過程之現場錄影光碟,並附上「協和演習」⋯⋯
2009年2月11日台北地方法院函臺北市政府警察局,針對97年度自字第144號妨害自由等案件,要求提供97年11月5日晶華酒店民眾聚集及警方驅離錄影資料、維安報告及協合演習報告資料並查明報紙上照片⋯⋯
2009年3月9日台北地方法院針對97年度自字第144號妨害自由案件,陳報人丁穩勝原受自訴人委任為訴訟代理人,因陳報人業務繁忙,為保障被告權益,爰與報告解除委任關係,為此狀請台北地方法院鑒核。
2009年4月14日台北地方法院函台北市政府警察局,針對北院隆刑書97自字第144號妨害自由案件, 已於2009年2月11日函請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將發生於2008年11月5日晶華酒店周圍民眾聚集街區⋯⋯
台北地方法院針對97年度自字第144號妨害自由案件,告知自訴代理人應於2009年6月26日上午10時30分前往第17法庭,進行準備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