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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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典藏檢索系統

法官法草案,部分條文通過--律師、法學教授,可直接轉任高院以上法官--有但書,仍須試署通過考核才予實授;小條件,有人憂心招攬人才實效不大

日期:1996-08-18
編號:A002-865
案名:法官法
出版者:(未知)
典藏單位: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資料類型:紙本(A4 大小、1 面)
關鍵字:最高法院法官法律師
《自由時報》,1996年8月18日,第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