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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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典藏檢索系統

司法院通過草案,審判事務改由「法官會議」主導--院長不能再分配法官審案事宜,同時必須參與判案

日期:1996-09-08
編號:A002-857
案名:法官法
出版者:(未知)
典藏單位: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資料類型:紙本(A4 大小、1 面)
關鍵字:司法院法官
《自由時報》,1996年9月8日,第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