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何克昌報告,針對2005年1月25日法務部以檢察官李子春傳喚證人陳水扁先生作證乙案,認為李員傳喚陳水扁先生係親自書寫傳票,未事先向檢察長、主任檢察官提出報告,涉嫌違反檢察一體精神,且李員起訴⋯⋯
文章A004-005d
2004年4月4日何克昌檢察官因閱讀4月2日聯合筆記檢察官角色混沌一文後,遂於聯合報發表檢察體系官僚化 公平正義難保障一文,以個人實務經驗,說明我國檢察制度現狀,並指出檢察官比照行政機關,每年接⋯⋯
文章B008-067
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何克昌針對2004年3月19日總統與副總統遭受槍擊,因而國民黨與親民黨,以及民進黨分別立法成立319槍擊案調查委員會一事提出見解,並表示對於成立該委員會持保留態度,認為無濟⋯⋯
文章B008-067b
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何克昌就其所撰「真相的代價 犧牲檢察官制度?」一文後,另寫檢察官的悲歌一文,針對各界認為法學法學教育與實務脫勾、行政官僚控制檢察官偵查運作,以及檢察官淪落官僚體系,缺乏自我⋯⋯
文章B008-067c
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何克昌針對2004年3月19日總統與副總統遭受槍擊後,各黨派相繼提出成立特別調查委員會之法案一事,表示為查明真相,是否有必要犧牲我國多年來所辛苦建立的檢察官制度。
文章B008-067d
2003年9月17日司改會監督委員會會議由羅秉成律師擔任召集人,除報告限制出境之規範、監督治安法庭、檔案追蹤小組、民事集中審理、法曹評鑑、法院觀察、檢肅流氓條例以及警察職權行使法案等,並討論何克昌⋯⋯
會務B008-084
何克昌檢察官於2003年提出檢討修正逾三個月未進行案件之稽催管考短文,就歷史沿革、管考之必要性、現行偵查案件管考之缺失、司法官之管考方向等面向逐一剖析,並於結語指出應先求得品質妥適,再求速度加快,⋯⋯
文章B008-084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