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各地興起檢察官改革運動,然因對於民間版法官法未將檢察官列入準用一事有所誤解,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認為未來檢察官法至少需針對「確立檢察體系外部獨立」、「確立『檢察一體』範疇」、「提升檢方辦案能力,⋯⋯
聲明文件A004-010
有鑑於國內仍有許多重大案件尚未偵破,重新檢視檢、警、調在偵辦犯罪中出現的問題有其必要,期望透過合理的檢、警、調配置,以「確立檢察體系外部獨立」、「確立『檢察一體』適用權限」、「檢察官權責相符」、「⋯⋯
聲明文件A004-012
法務部於1997年10月頒布「強化檢察官蒞庭功能實施方案」,強調將就重大刑案、貪瀆及違反組織犯罪條例等類型案件全面實施檢察官蒞庭,必要時應由蒞庭檢察官提出辯論意旨,然目前實行狀況尚未普及,民間司法⋯⋯
聲明文件A004-013
觀察表僅記錄未蒞庭,或形同虛設之檢察官蒞庭情形,故對於實質蒞庭檢察官不另記錄。所謂重大案件包括貪瀆、違反組織犯罪條例以及「檢查機關辦理重大刑案注意事項」中第二條所規定之案件,文後附上第二條規定以及⋯⋯
其他A004-013a
我國司法制度至今尚無一部足能彰顯法官屬性之法律。民間團體擬具「法官法」草案,司法院於民間版提案進入立法院審議之後提出草案,並發動法官力量支持民間版之重要立法理念,早日完成立法,後相比較民間與官方版⋯⋯
聲明文件A004-014
民間版歷經多次討論並集結各方意見,甫推出「法官法」之際,隨即推出「檢察官法」,期望藉此突破檢察官干涉、關說、賄賂等負面形象,透過兩大法案同步施行,為司法改革建立新的里程碑,並完成司法人事體系的再造⋯⋯
聲明文件A004-016
法務部新聞稿。針對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及台北律師公會刑事法委員會草擬之「檢察官法草案」,肯定草案第二條確認檢察官之司法官屬性,並提出三點仍需商榷的建議。為檢討現行檢察體制與刑事訴訟制度,和民間團體多⋯⋯
公文書A004-017
有鑑於國內仍有許多重大案件尚未偵破,重新檢視檢、警、調在偵辦犯罪中出現的問題有其必要,期望透過合理的檢、警、調配置,以「確立檢察體系外部獨立」、「確立『檢察一體』適用權限」、「檢察官權責相符」、「⋯⋯
聲明文件A004-018
依據新修訂之法律組織法第66條第7項規定,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此第一任檢察總長的任命,因屬體制之草創,攸關日後運作之良窳,故反貪腐行動聯盟曾擬三階段之監督與觀察,⋯⋯
聲明文件A004-095
立法院於2006年4月11日行使檢察總長任命同意權,否決總統的提名之檢察總長候選人謝文定,根據2006年2月3日新修正之法院組織法,檢察制度有相當之變革,當中以「檢察總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
聲明文件A004-100
立法院行使檢察總長任命同意權,順利通過總統的提名,將由謝文定出任檢察總長。根據2006年2月3日新修正之法院組織法,內容有所更動,立法院審查過程中,反貪腐聯盟觀察心得包含「立法委員對於審查檢察總長⋯⋯
聲明文件A004-101